大瀚带你认识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劳动关系篇)

发布日期: 2022-03-30 浏览量: 1268


本期是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的最后一个模块啦,劳动关系看似没有前几个模块那么重要,但若是处理不好,对于公司而言风险和影响同样很严重。



为什么这么说呢?跟随案例一起感受劳动关系的的重要性吧~


 


问一问:本案例中,(1)王某与A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呢?(2)A公司的某些做法已经不合法了,如果你是HR,应该如何处理呢?

 

要想梳理A公司的做法合法性,我们必须要先学习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劳动关系的建立:

 

 

试用期的时间设置:

 


 

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劳动者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案例中,王某在入职A公司前电话和微信里的约定,以及每个月发放的工资能够证明A公司与王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

 

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故A公司做法已经损害到王某的权利。

 

作为A公司HR,该如何处理呢?

 

第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仅是实现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也是用人单位合理用工、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手段,更是用人单位减少和预防劳动纠纷发生的重要措施。


 


因为本案例中实习期设置为六个月,所以需要与王某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医疗期内不能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也就是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依法补发王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支付病假工资,仅限于在医疗期内,医疗期满后员工依然在治疗或康复而不能正常回企业上班的,企业没有继续支付病假工资的法定义务。

 

第四、主动去医院探望王某及其家属,把公司的亲切关怀送到病床前。询问王某的治疗时长,鼓励王某保持乐观心态,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第五、明确王某的医疗期时长,并及时与王某做好沟通。

 

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无独有偶。近日,“小米辞退不能胜任员工终审败诉”登上微博热搜,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2020年11月4日正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

 

但一审法院认为,小米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总结

 

可见,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确认,不管是对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表面上看,HR出发点是想替公司节省开支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跨过法律的界限,不仅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切忌不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因此,作为HR必须意识到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劳动关系不仅是人力资源六大模块中的组成部分,还会影响企业文化、员工关系、品牌形象等方面,甚至还会为公司带来负面效应。必须要清晰劳动法,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的权益。

 

本期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下期为大家带来同系列大瀚带你认识人力资源管理|HR三支柱模型。